关于督促网站主办者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公告

2009-04-20


尊敬的E动网用户:
 
 
您好!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再次重申坚决执行“先备案后接入”原则。
 
 
        对于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网站主办者,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网站备案工作一直是中国E动网关心的大事,为了方便E动网用户,我司一直以来为客户免费提供代办备案工作,也受到了客户的好评。然而,还是有一些客户不自觉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影响了相关部门对违法网站和主体的查处工作,严重的会影响到网站的正常接入。
 

       为了杜绝此类现象在中国E动网再次发生,公司决定对所有E动网提供接入的网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备案清查工作,同时呼吁呼吁广大客户能积极响应,具体通知如下:

 
 1 公司成立专门的备案普查组,全面清查公司接入网站的备案情况;网站备案的相关政策和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网站备案》栏目http://www.edong.com/www/icp.html

2 IDC用户自接到本公司通知起48小时之内提交所属服务器内所有网站的备案情况,已经备案的提交备案号,未备案的通过本公司备案系统提交备案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E动网代办IDC客户网站备案全部流程》

3 所有在2009-02-16前开通的虚拟主机用户,在19日下午五点前提交网站备案情况,已备案但未提交备案号的通过“有问必答”提交备案号,未备案的通过本公司备案系统提交备案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E动网代办虚拟主机网站备案全部流程》

4 所有在2009-02-16前开通的五星主机和VPS用户,在19日下午五点前提交网站备案情况,已备案但未提交备案号的通过“有问必答”提交备案号,未备案的填写《五星主机 和VPS备案信息提交表》,填写完毕后统一邮件发送到:beian@edong.com 。
 
5 要求所有提交的备案信息和网站域名必须真实、完整、有效,IDC用户的服务器上即使没有绑定域名也要执行零汇报制度并说明服务器的用途;
 
6 根据工信部的规定,一个实际用户只能拥有一个备案号,对于已经拥有备案号的用户新增加的域名只要在原来的备案号下面增加新的域名。如果您拥有多个域名并且有未备案的域名,请登录我们的“有问必答”提交您在信产部的帐户和密码,以及未备案的域名,我们帮您添加。
 
7  E动网将对所有用户提交的信息进行全面核实,一旦发现没有及时提交真实有效信息的用户,我们将采取中断接入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影响将由客户自己承担;

8 IDC用户请详细填写《IDC用户网站备案情况统计表》,填写完毕后统一邮件发送到:beian@edong.com 。
备注:
 
  1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公共查询地址:http://www.miibeian.gov.cn/CX/main.jsp 

  2  中国E动网网站备案流程介绍:http://www.edong.com/www/icp.html 

  3  《IDC用户网站备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 

  4《五星主机 和VPS备案信息提交表》见附件二 

  5 备案咨询联系方式:QQ:799867270和323207386,咨询电话021-51873666-219 

   感谢广大用户的大力支持!
 
   中国E动网信息安全部 

   2009-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