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履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已有备案号的网站必须完成备案信息的核验工作,所有通过本公司接入的网站必须履行备案信息核验的义务。根据国家法规: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如果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所以请您务必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备案材料和信息,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
请需要核验的用户www.edong.com会员登录,点击“我的备案”,点击“新增备案”,按提示提交电子资料,切忌在您的电子档备案信息通过我司初审之后,再将书面材料快递我司,否则如果您在我司初审通过之前快递的材料将作废,初审通过之后,请您尽快将电子材料中的图片整理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快递到本公司。材料清单如下:
主体有效证件(复印件) |
2份 |
域名证书(复印件) |
2份 |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
2份 |
网站负责人照片(冲洗成7寸或A4纸彩打成7寸) |
2份 |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原件) |
2份 |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原件) |
2份 |
授权书(原件) |
2份 |
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 |
2份 |
材料快递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定山路61号二楼中国E动网。
收件人:备案专员
电话:0510-86412351。
非常感谢您对此次工作的配合,谢谢!
中国E动网信息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