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网站公安备案公告

2016-12-07


 

尊敬EDONG客户:

 

您好!接上海公安局通知,如果您的网站未做公安局备案,请您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登录公安部指定网站www.beian.gov.cn开展公安局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安局备案的,公安机关将会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第二十三条给予停机整顿等相关处罚措施,我们恳请和期盼您的通力协作!

 

  

 

 您可以拨打EDONG公安局备案咨询电话0510-86415526,或者登录EDONG官网www.edong.com,点击“有问必答”选择“备案”类型提交咨询,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不履行公安机关联网备案的法律后果请点击

 

开办者常见问题FAQ请点击

 

公安局备案流程请点击

 

上海市各区县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联系方式请点击

 

 

 

承蒙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我们备案全体员工表示由衷的感谢! 

 

 

 

 中国E动网信安部

 

 2016.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