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承蒙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我们备案全体员工表示由衷的感谢!
接工信部通知,您在我们这新购主机绑定的域名虽已获取ICP备案号,但未将备案信息及时转入我们备案系统,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们将采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您,请您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我们做好备案转接入工作,以免“空壳网站”被工信部回收网站备案号,届时将影响网站正常访问,由此造成的后果将自行承担,我们恳请和期盼您的通力协作!
备案“材料清单”请点击,并请提交初审时备注好您的备案密码(如忘记备案密码,沪ICP备的用户可以备注申请重置密码;其他省份“在线找回密码”请点击或“联系管局找回密码”请点击)。如有问题请浏览www.edong.com,会员登录,点击“有问必答”选择“备案”类型提交咨询,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中国E动网信安部
2016.02.14